各系部、相关处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组成人员及办公机构设置如下:
主 席:祝 延
副主席:蒋晓铭 陶仪声 王俊和
委 员:(按姓氏笔画)
王 魁 王震寰 史向前 关宿东 关 超
刘学刚 刘 浩 许华山 吴俊英 吴学森
张 凯 张俊祥 李正红 陈余清 陈昌杰
陈兴智 赵元勤 夏 俊 钱志刚 高 涌
梅传忠 程新德 谢 晖 魏 杰
委员会下设学士学位办公室和硕士学位办公室,分别设在教务处和研究生部。
特此通知。
蚌埠医学院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