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医学院党务和校务公开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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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健全学校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依法治校、依法行政,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高学校科学发展的能力,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党务和校务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教工委[2009]6号)的文件精神,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实行党务和政务公开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学校的党务和校务公开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坚持依法治校、民主决策,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证和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基本原则
在推行党务和校务公开工作的过程中,要把握好以下基本原则:
(一)党务和校务公开工作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正确处理好公开事务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关系,保证公开的合理性、合法性。
(二)党务和校务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的结果应当公开公正,一切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
(三)循序渐进、稳步推进,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和配套完善的制度体系。严格按制度管理,规范运作,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四)坚持服务大局的原则,积极营造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政治局面,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三、公开内容
党务和校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全面、及时、真实、具体,凡是涉及学校发展建设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大决策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以外,原则上都要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采取一定的方式,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公开。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行政机关和校党、政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
2.学校的总体发展思路、发展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的制定情况,重大基建工程、大规模维修工程、大宗物资采购、大型仪器设备购买等项目的招投标情况。
3.学校各级各类党政管理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办事程序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与职责以及任期目标情况。
4.学校党委会、党政联席会、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与制度建设情况,会议作出的重大决策、决议、决定及其执行情况,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5.党代会、教代会、团代会和学代会的筹备、召开的有关情况及工作报告。
6.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积极分子的推荐、发展对象的培养、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与党员的教育管理情况,党费收缴、管理及使用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奖惩情况。
7.贯彻执行干部政策及干部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学校干部制度改革方案,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8.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与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执行财经法规制度情况,违法违纪案件及重要信访的查处情况。
9.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执行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与整改情况。
10.学校年度财务收费制度,预、决算与债权债务,重大项目和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和效益分析情况
11.学校资产的管理、调配和经营情况。
12.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住房、工资、奖金与福利等有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人事调配、招工聘干工作的过程与结果,干部任免情况;教职工的聘任、晋级、培训进修、奖惩、职务职称评聘等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情况。
13.学校招生情况和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各级评优、评先进,各级各类的奖学金和资助金的评选和发放,毕业生就业推荐和选拔。
14.广大师生员工关注的,经研究可以公开的其它事项。
四、形式和程序
校务公开的形式要因事制宜、灵活多样、便捷实用,多渠道、分层次地公开,根据不同内容,采用不同形式,在不同范围内公开。主要采用会议、公文、信息公布栏、校园网等形式。
1.通过党代会、教代会、团代会和学代会公开面向不同的群体进行相关党务和校务公开。
2.通过各种会议形式公开。学校通过党委中心组会议及扩大会、中层干部会、民主党派人士座谈会、离退休人员情况通报会、学生大会等各种会议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通报学校情况。
3.通过各种公文形式公开。学校以各种文件、会议纪要、公告、通报、通知等形式公开党务和校务。
4.通过网络视听传播媒体公开。充分利用校园网、校报、校内广播台和信息布告栏等公开有关党务和校务事宜。
5.通过其它形式公开。如校领导接待日、意见箱、公布信访举报电话、纪委(监察处)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包括电子信箱),便于群众监督,提供党务和校务信息。
五、组织、监督和领导
党务和校务公开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具体承办,学校成立“党务和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及教职工、学生代表组织成立“党务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党务和校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公开事项的政策依据、承办情况、办事程序、结果以及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的落实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出现的问题,予以解决或纠正或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反馈。
六、附则
1.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蚌埠医学院院务公开实施意见(试行)》(院党[2002]2号)停止执行。
2.本办法由蚌埠医学院党务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各系部、处室,附属医院按照本办法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出本单位党务政务公开的具体办法,经校党务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附件: 蚌埠医学院党务和校务公开领导机构
蚌埠医学院党务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仲兆京、祝延
副组长:徐淑秀、石建华、何本初、齐玉龙、陶仪声
成 员:宣扬、金世洋、贺建立、闻宏山、吴俊英、孔强、孙新、戴忠辉、汪凌、赵东城、郭明师、高恒、陈余清、崔虎
 
蚌埠医学院党务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 长:何本初
副组长:张武丽、王淼、李亚、麻利
成 员:纪委委员、工会委员、团委委员(学生会主席)
 
蚌埠医学院党务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金世洋
成 员:刘雁鸣、赵小彦、方九亿、吴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