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医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考核与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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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落实好政府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规范、高效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安徽省民生工程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年度评价办法》(皖教助〔20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内容
    各系、部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认定与管理,奖、助学金的评审,助学贷款政策宣讲,学生诚信教育,资助育人工作情况和成效,工作创新等内容(详见附表)。
    第三条  组织实施
    1、评价工作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于每年5月至6月间进行。
    2、考核工作采取各系、部自评与学校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1)各系、部自评。每年5月初,各系、部对照指标,对本系、部上一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完成自评总结,并将自评总结、自评打分表于5月31日前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校考核。根据各系、部自评情况,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牵头,校监审、财务等相关部门参与,于每年6月上旬组织考核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材料,学生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各系、部学生资助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第四条  奖惩安排
    在考核的基础上,对学生资助工作成绩突出的系、部进行奖励,对工作出现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系、部予以批评,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罚。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和奖励有关人员。奖励分为综合考核奖和单项奖。
    1、综合考核奖
    综合考核奖用于奖励资助工作有特色、资助育人有成效、学生反映良好的系、部。当年资助工作出现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系、部不予奖励。
    各系、部综合考核奖计算公式为:学生数×年度奖励标准×考核成绩系数。年度奖励标准分为三档,分别是学生数500人以上,人均为5元;200人~500人,人均为6元;200人以下,人均为7元。各系、部综合考核奖用于工作人员的奖励原则上控制在70%,其余可用于与资助工作相关的业务支出。
    相关部门考核奖按照当年上级对我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考核成绩系数,奖励标准按系、部奖励标准中档的60%计算。
    2、单项奖
    单项奖包括:科研成果奖、突出贡献奖两个奖项。
    (1)科研成果奖。用于奖励年度内在省级及以上报刊杂志(有CN刊号)公开发表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研究的论文(以科研处出具的检索证明为准,新闻报道除外),每篇论文奖励300元。
    (2)突出贡献奖。用于奖励年度内在国家级、省级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竞赛或评选活动中取得三等奖及以上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单位或个人。奖金额度根据比赛级别及成绩确定,省级奖励300~800元,国家级奖励800~2000元。
    第五条  本办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蚌埠医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考核评分表 
系(部)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分解 得分
组织建设
(20分)
领导重视(8分) 成立系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3分);把学生资助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2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每学期不少于1次(3分)。  
制度完善、机构健全、管理规范
(12分)
有完善的资助工作制度(2分);系部安排有专人经办学生资助工作,职责明确(2分);资助政策和实施办法在办公地点醒目位置公示(2分);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2分);资助档案规范、齐全(2分);及时上报各类评审、信息材料(2分)。  
困难资格认定与管理
(25分)
建立系、年级两级“认定”机制(4分) 成立系一级认定工作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组织和审核(2分);年级成立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民主评议工作(2分)。  
规范工作程序
(21分)
严格按照《蚌埠医学院贫困生认定办法》开展认定工作(6分);师生满意度不低于95%(6分)。  
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定期复查、及时调整(6分);及时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3分)。  
奖、助学金评审与管理
(25分)
奖、助学金评审
(12分)
严格按照《蚌埠医学院学生奖励和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开展评审工作(6分);师生满意度不低于95%(6分)。  
奖、助学金的管理(13分) 及时、广泛提醒学生查询奖助学金到账信息(3分);无截留、挪用、均分、捐出等情况(10分)。  
助学贷款工作
(15分)
业务熟练情况
(8分)
熟悉助学贷款各项政策,热情、熟练地为学生办理相关手续,提高贷款成功率(5分);熟知本系、部学生贷款情况(3分)。  
贷后工作
(7分)
贷款毕业生的有效联系方式信息完整(4分);主动提醒贷款学生还贷(3分)。  
资助政策宣传与教育
(15分)
政策宣传(6分) 积极宣传各项资助政策(3分);学生知晓率达99%以上(3分)。  
诚信与感恩教育
(6分)
把诚信与感恩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各项主题活动、成绩突出(3分);建立学生诚信档案,加强监督管理(3分)。  
工作回访(3分) 重视资助工作回访,通过电话或走访等形式了解学生受资助情况(3分)。  
总 分 100分